撤銷香港公司註冊
當公司屬於不活動公司, 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行為或僱主不再想經營此業務,僱主會考慮申請撤銷公司註冊。未有或逾期交付周年申報表的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各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處以失責罰款。未有遵從規定製備和交付周年申報表的公司可被處最高定額罰款港幣50,000元,以及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每日港幣1,000元。
本地的私人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可以申請撤銷註冊,有關公司必須為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公司。
申請撤銷註冊的公司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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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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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仍未開始營運或經營業務,或在緊接提出申請之前的3個月內沒有營運或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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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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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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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的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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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該公司是控權公司) 該公司的所有附屬公司的資產均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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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的《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不反對通知書」)。
提出撤銷註冊申請前,公司持有人需要處置好公司的財產。公司撤銷註冊後即告解散。公司一旦解散,其名下所有財產(如有的話)將當作無主財物而歸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符合撤銷註冊的條件,在提出撤銷公司註冊申請前,你應尋求專業意見,以確保公司的財產(包括銀行戶口結餘、車輛及物業等)得以妥善處置。
撤銷公司註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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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需準備以下撤銷註冊公司等文件;
- 授權書 - 授權翹樂辦理撤銷公司註冊等服務;
- 董事所簽發撤銷註冊公司的會議記錄;
- 股東所簽發撤銷註冊公司的會議記錄;
- 股東所簽發撤銷註冊公司的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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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準備好上述文件後,客戶需要申報公司已經停止營業,並且沒有應交未交的各項報表,以及沒有拖欠政府或者任何其者款項。如公司尚未停止經營業務,請通知本公司並提供一個確實停止經營日期,以便安排撤銷註冊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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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經營業務的香港公司在辦理註銷過程中,客戶應該先行向你的會計師或公司秘書檢查公司是否有未繳納的稅款,從而確認公司並沒有仍未提交之申報表或拖欠政府任何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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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税務條例》(第 112 章)第 88B 條公司需向香港稅務局要求發出"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翹樂編制撤銷註冊所需文件和填寫表格 IR1263 後,會代表客戶向香港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同時繳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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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由稅務局簽發"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需時約兩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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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獲得由稅務局長簽發的"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之後,本行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表格NDR1- 私人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撤銷註冊申請書 及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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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註冊處登憲報,如沒有收到書面反對,公司便能正式撤消註冊,需時約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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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公司會獲得公司註冊處所發出成功撤銷註冊的通知書,整個申請撤銷註冊程序需時約六至九個月;
香港公司在辦理註銷過程中,仍需要根據規定保持有一個註冊地址及公司秘書,也需要繼續提交週年申報表,直到公司正式撤銷註冊。
撤銷註冊、剔除註冊與清盤不同
三者的結果都是把公司解散。
清盤過程包括結算公司帳目及變賣公司資產,以便把淨資產分配予公司成員和將公司解散。有關程序載於《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V部。
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兼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公司,可依據《公司條例》第750條藉申請撤銷註冊而將公司解散。以解散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公司來說,撤銷註冊是比較簡單、廉宜和快捷的程序。
至於剔除註冊,公司註冊處處長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並非正在營運或經營業務,則處長可以依據《公司條例》第15部第1分部,把公司的名稱從公司登記冊剔除。當公司的名稱從公司登記冊剔除,公司便告解散。剔除註冊是法例授予處長的權力,公司不可申請剔除註冊。
當小股東不同意或無法通知小股東的時候,是否可以註銷公司?
根據以下條例,公司不能被取消註冊或清盤。 您可以諮詢您的律師以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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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622 section 556 - 表示同意被提出的書面決議的程序。 (1) 當所有合資格成員已表示同意某書面決議,該決議即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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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ft A & A - 11 (c) 由全體成員簽署並附於或附於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簿的書面決議與正式召開的會議上通過的決議一樣有效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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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622 section 750 - 申請撤銷註冊。 2 除非在提出申請時 - (a) 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註冊。